記者從海南省醫療保障局獲悉,日前,海南省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于落實三孩政策生育待遇保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我省支持三孩政策的生育待遇保障落地實施相關要求。據悉,《通知》自2021年5月31日(含2021年5月31日)起執行。
一、關于城鎮從業人員生育保險待遇保障將參保女職工生育三孩的費用納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范圍,及時足額給付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以及參保人員未就業配偶,按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
二、關于城鄉居民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保障城鄉居民參保人員按照《海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規定,享受生育住院醫療費用(包括與生育有關的檢查費、治療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床位費、藥費等),以及分娩和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醫療費用待遇。
三、落實新生兒參保政策加強新生兒參保繳費政策宣傳,推動“出生一件事”線上服務,逐步實現新生兒的參保即時辦理、就醫即時結算。
四、關于病理性保胎待遇政策將參保人員(含城鎮從業人員和城鄉居民)住院發生的符合醫保規定的病理性保胎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